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2015-08-06

盐亭县惠民帮扶中心

 

 

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

盐亭县民政局

盐亭县总工会

共青团盐亭县委

盐亭县妇女联合会

盐亭县残疾人联合会

盐亭县工商业联合会

盐亭县红十字会

 

盐惠中〔20154

                

 

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经开区社会事务发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惠民”,切实帮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民间商会)、县红十字会将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620日—910

    二、资助对象

参加2015年高考,原则上被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国家实施免费教育院校除外)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盐亭户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1.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2.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父母双亡的孤儿;

3.烈士子女或伤残军人子女;

4.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

5.困难劳模、因重大疾病或者特大意外事故致贫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子女。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2000元,其中,孤儿、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劳模子女、困难残疾学生、困难单亲家庭子女、特困低保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不低于每人3000元。

(二)资金来源。金来源渠道包括:争取上级资金、县本级民生工程投入资金、县级相关部门自筹资金、社会募集(捐)资金。市级各部门资助的贫困大学生所需资金由市级部门解决,各部门单位应积极争取上级资助名额和资金。县级各部门资助名额所需资金由各部门自筹资金解决,统一在县惠民帮扶中心报名,各部门审核确定资助人员名单,集中发放助学金。

(三)扩大社会参与。要在全社会倡导爱心助学的良好舆论氛围,主动作为,积极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定向资助、协议帮扶等形式,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金秋助学”活动中来,多渠道、多层次帮助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

1、时间:20157月上旬。

2、工作事项: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印发文件资料,明确工作步骤和职责,发布活动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15713日—731日。

(三)全县统一报名地点

县委机关六楼县惠民帮扶中心办公室。

    (四)申报及审核

1.申报材料。(1)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网上录取信息;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孤儿提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低保家庭子女需到县民政局低保办出具证明,并附低保号。

3)残疾学生需出示《残疾人证》原件,残疾人家庭子女出示父(母)《残疾人证》原件和居民户口薄。

4)因重大疾病或者特大意外事故致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书、出院证明材料和费用结算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5)持有《惠民帮扶证》家庭子女出具县惠民帮扶中心证明材料。

出示的所有证明材料都须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2.申请程序。1)申请学生本人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或网上录取信息和报名时所需审核的证件到县委机关六楼县惠民帮扶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县惠民帮扶中心审核合格后,申请学生如实填写统一编号的“绵阳市(盐亭县)2015年‘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未经审核登记、无统一编号的申请表无效)。

3)持相关申报证明材料,按申请表填报要求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签字,完善申请资料后交县惠民帮扶中心。

    3.审核程序。87日前,县级相关部门对市级资助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后,各自上报对应的市级部门,由市级部门确定市级受助最终名单。8月下旬,县惠民帮扶中心同县级相关部门对第二批县级资助对象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信息和数据。

(五)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8月中旬,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市政务网、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网站统一公示第一批市级受助大学生名单。8月下旬在盐亭县电视台、盐亭政务网、县惠民帮扶中心网站统一公示第二批县级受助大学生名单。公示三天后确定资助名单。

(六)助学金发放

市级受助学生由市级救助部门安排发放时间和地点,县级相关部门负责通知。8月下旬安排县级资助金发放活动,届时邀请县级领导、县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爱心企业家和受助学生代表参加。受助人领款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与被救助人关系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范莉任组长,副县长蒲浪涛任副组长,各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金秋助学”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惠民帮扶中心主任马飙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金秋助学”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单位要指派一名领导牵头,专人专职负责此项活动,使“金秋助学”活动顺利推进,确保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应资助尽资助。

(二)明确责任,做细工作。经开区、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查资助条件,特别是严格审核各类证件,切实做好申报、审核、汇总、上报、发放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得到资助。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对此次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的宣传,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助学,同时,要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勤奋学习、报效祖国”,“济困助学、感恩社会”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5年盐亭县“金秋助学”资助任务分配表

 

盐亭县惠民帮扶中心    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    盐亭县民政局

 

   

 

盐亭县总工会         共青团盐亭县委     盐亭县妇女联合会

 

 

 

盐亭县残疾人联合会   盐亭县工商业联合会   盐亭县红十字会

                                   

      201579

 

  盐亭县惠民帮扶中心                       201579日印发

附件

 

盐亭县2015年“金秋助学”资助任务分配表

 

 

资助名额(名)

资助金额(万元)

备注

市级分配

县 级

市级资金

县 级

县惠民帮扶中心

30

60

12

县教育和体育局

12

20

4

县民政局

26

30

6

县总工会

20

30

6

团县委

13

5

1

县妇联

6

5

1

县残联

13

10

2

县工商联

10

2

县红十字会

10

2

 

120

180

36